細談中醫八法的實際應用
時間:2024-10-13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中醫八法在中醫治療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許多愛好中醫的朋友們卻對此不甚了解。八法具體是什么呢?如何在臨床中加以運用呢?本片文章為大家做了很好的解釋說明,希望能夠對廣大的中醫愛好者提供學習交流的平臺。
一、汗法:汗法主要適用于病邪在表的病證,然而表證又有表寒、表熱虛實兼挾的不同,因此汗法的具體運用當區分具體情況:
辛溫發汗法:適用于表寒證;辛涼發汗法,適用于表熱證。但由于患者的體質不同和兼挾病證等復雜因素,治療上又有滋陰發汗法:適用于外感兼陰虛的病人;助陽發汗法,適用于外感兼有陽虛的病人,此為補益解表法。還有化飲解表法,理氣解表法等等。前者用于外邪挾內飲,后者適用于外邪挾氣滯之證。這些變化的汗法,皆為發汗法與其他治法相結合的治病方法。
二、吐法:吐法多用于病情急迫,必須迅速吐出積滯在上焦或中上焦的實證。如痰涎壅盛,食積胃脘不化,惡心欲吐或誤食毒物尚留胃中等。由于邪有寒熱之分,以及正氣未傷、正氣已傷的不同,因此吐法的具體運用是:
1、根據病情可分別采用藥物或非藥物的吐法。
2、實證吐法:涌吐痰食法及涌吐風痰法,皆用于痰涎壅盛的閉證。如痰涎宿食,填塞上脘,氣上沖咽喉不得息及中風痰壅之證。
3、虛證吐法:多用于虛人痰涎壅盛之證。
4、緩吐法:適用于邪實正虛,病在上焦,而又必須采用吐法的病證。
三、下法:下法主要適用于里實證。里實證有寒、熱、水、血、痰、蟲,以及新、久、緩、急等不同,因此下法有以下幾種:
1、寒下:適用于里實熱證之大便不通,熱結旁流以及腸垢結滯的痢疾等病證。
2、溫下:適用于寒痰結滯,脾胃冷積,寒實結胸,以及大便不通等證。
3、潤下:適用于津液不足,陰虧血少的大便不通證。
4、逐水:適用于陽水實證。
5、逐瘀:適用于蓄血、瘀血、內結等證。
但逐瘀、逐水均有其對癥的主藥,而下法只用以為輔,比較特殊。
四、和法:和法適用于邪氣在半表半里,或臟腑同病,而汗、吐、下等法均不適用的情況。根據其病情的偏表、偏里、偏寒、偏熱,以及邪正虛實的情況斟酌處理。如具體治法有和而兼汗,和而兼下,和而兼消,和而兼補等。
五、溫法:溫法適用于里寒證,但寒證多有陽虛,所以祛寒補陽密切相關,其具體運用可分兩類:
1、溫中祛寒:適用于寒邪內侵,中焦陽虛,病勢較緩者。
2、回陽救逆:適用于真陽不足,寒邪直中三陰,或熱病過用清涼,以致病入三陰,而病勢驟急者。
溫法還有溫陽化飲,溫腎納氣,溫下寒積,溫胃降逆,溫中化痰,溫臟安蛔以及溫散表寒等,基本屬于溫法與其他方法配合的治法。
六、清法:適用于熱證。由于熱證有在氣、在營、在血的不同,故清法大體可分以下幾類:
1、清熱生津:適用于熱在氣分,熱盛傷津之證。
2、清熱瀉火:適用于熱在氣分,屬于實熱的證侯。
3、清營透熱:適用于熱在營分的證候。
4、清營涼血:適用于熱入血分的證侯。
5、養陰清熱:適用于熱灼傷陰,陰虧火炎的證侯。
6、清熱開竅:適用于高熱不退,神志昏迷的證侯。
除此,尚有清心火,清肝火,清肺火等清熱降火的方法,也屬清法范疇,不可不知。
七、補法:補法適用于不足之證。一般分為補氣、補血、補陰、補陽四大類。根據不同病情可選用峻補、平補、緩補等。
1、補氣法:用于脾肺氣虛,倦怠乏力,少氣不足以息,自汗脈虛等證。臨床除用于氣虛下陷證外,還根據補氣生血、陽生陰長之理,對大失血的病證先予補氣,或在補血藥中重用補氣藥物。
2、補血法:適用于血虛所引起的諸證,如面色萎黃,舌唇爪甲蒼白,視物不清,心悸不寧,月經愆期澀少等證。
3、補陰法:適用于陰精或津液不足而引起的諸證。如口干咽燥,肌膚枯澀,目眩耳鳴,虛煩不眠,遺精盜汗,嗆咳咯血,消渴等證。
4、補陽法:適用于脾腎陽虛所引起的證侯。如腰以下冷,腰膝酸痛,下肢軟弱,少腹時痛,泄瀉、尿頻、陽萎早泄等證。
八、消法:消法主要適用于慢性癥瘕積聚而又不宜使用攻下的病證。臨床具體運用則針對病因、病機、病證的不同,選用以下幾種治法:
1、消堅磨積:適用于癥瘕積聚的病證。
2、行氣消瘀:適用于氣結血瘀之證。
3、消食導滯:適用于飲食不節,脾胃不運,以致飲食停滯之證。
4、消痰化飲:適用于痰飲蓄積的病證。
5、消水散腫:適用于氣不化水,水邪外溢的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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