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撲熱息痛過量當心中毒
時間:2024-10-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據《醫藥周刊 》2007年4月23日報道:
典型病例:
一名因服用撲熱息痛引起藥物中毒的50歲男性患者,于前不久被送往二炮總醫院,患者由于錯過最佳救治時間,導致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
這名中毒患者三天前出現渾身發熱、全身酸痛、尿呈淡紅色等癥狀,體溫最高達到39.5℃。第二天,患者在當地醫院進行了靜點利復星和肌注安痛定藥物治療,私自服用了4片泰諾林,可癥狀仍沒緩解,還出現惡心、嘔吐等不適。而且這名患者吸煙、飲酒達30年之久,每天抽煙量30支、飲酒量達半斤。
當時在二炮總醫院搶救時,處于重度昏迷狀態,在對患者24小時觀察治療過程中,呼吸急劇加快,血壓逐漸下降,胃內不斷流出暗紅色液體,并出現便血。經過該院中毒急救中心的國內首臺檢測與治療于一體的液質聯用儀的全面檢測,考慮為患者因長期大量飲酒造成急性肝、腎功能衰竭,又在此基礎上服用了乙酰氨基酚引發爆發性肝壞死。3天后,患者呼吸心跳全部停止,血氧飽和度和血壓為零,經搶救無效最終死亡。根據患者的特點,最后被診斷為:暴發性肝衰竭、急性腎功能衰竭、腎小管性酸中毒、消化道出血、呼吸衰竭。
專家介紹:
據二炮總醫院呼吸內科主任張睢揚介紹,撲熱息痛(對乙酰氨基酚)是目前解熱、鎮痛、治療感冒的常用藥物之一,效果良好,口服吸收快而完全,并且對胃腸道刺激小。目前該藥已被許多國家列為非處方藥,在我國,各種中外品牌的感冒藥的成分中絕大部分都含有撲熱息痛。
在正常情況下,絕大多數撲熱息痛與葡萄糖醛酸及硫.酸結合,少部分在細胞色素作用下,轉化為毒性產物N-乙酰-對-苯醌胺(NAPQI)。在服用治療劑量時所產生的NAPQI在肝細胞內由谷胱甘肽結合解毒,如服用過量,谷胱甘肽耗竭,NAPQI便與肝細胞的高分子共價結合導致肝細胞壞死。對撲熱息痛的中毒劑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患者有無飲酒史、營養狀況、合并用藥情況等。酒精可誘導產生肝細胞色素P450酶并耗竭谷胱甘肽,使酗酒者對藥物的敏感性增高。撲熱息痛導致的藥物性肝損傷,國內外均有報道,而肝腎功能不全者服用常規劑量對撲熱息痛導致死亡,國內尚未見報道,對撲熱息痛中毒者,如及早治療,病死率較低,如未能及時處理,即使在中毒早期也易導致死亡。N-乙酰半胱氨酸是對撲熱息痛中毒的特異解毒藥,能維持肝臟谷胱甘肽濃度,抑制NAPQI產生,同時能阻止一些大分子上的巰基被NAPQI氧化。因此推薦早期應用N-乙酰半胱氨酸,如果過量應用24小時內未能使用N-乙酰半胱氨酸,可以使用血液凈化治療,或血漿置換,嚴重者可以進行肝移植。因此要特別提醒廣大醫護人員及患者對該類藥物要有一個正確地認識,對于長期飲酒或既往有慢性肝腎功能不全者應該慎用此類藥物。
健康警示:
長期以來,人們認為撲熱息痛為非處方藥,是安全可靠的,因此對其副作用并不夠重視。其副作用表現為惡心、厭食、嘔吐、出汗、腹痛等。但近年來人們發現,如果使用不當,撲熱息痛的副作用較為嚴重。
在以下幾種情況服用撲熱息痛會引起肝臟損害:(1)過量服用。(2)長時間大劑量服用。(3)服用時同時飲酒3杯以上。(4)肝臟疾病患者小劑量服用也會損傷肝臟。(5)將它與其他含有撲熱息痛的頭痛、感冒藥以及別的藥物混合服用。美國研究人員對300例嚴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所作的調查表明,其中38%的病例與服用撲熱息痛有關。而在另一組307名遭受嚴重肝臟損害的成年病人中,發現有35%的病例與撲熱息痛有關。在這些病例中,大多屬于意外,是由于不注意所致。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過量濫用藥物是毒素積累的最佳方式,并且會加速機體的受損程度。而每年全世界有40億人在使用撲熱息痛,它對人體最大傷害是對肝臟造成刺激,10%的肝臟移植與撲熱息痛有關,一次性攝入30片撲熱息痛就能置人死亡。所以攝入1片對肝臟來說也是額外負擔,如果服用撲熱息痛時還飲酒就相當危險,也可能會很快送命。專家建議,為安全起見,在使用撲熱息痛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成人4小時內服用的劑量不應超過2克(每次1克最為安全);不要空腹大劑量服用;不要在幾天內大劑量服用;服用的同時不要飲酒;肝臟疾病患者慎用;嬰兒使用時應嚴格遵守劑量,不能過量。
撲熱息痛服用后,對肝細胞具有毒性,可引起肝細胞壞死。但在安全劑量內無毒。但撲熱息痛攝入過多即可引起肝損傷,如果服藥同時飲酒,即使服藥量不多,酒誘導細胞色素P-4502E1,從而加快NAPQI生成,短時間就可引起中毒。因此,服感冒藥應按正常劑量服用,不得任意加大劑量,同時服抗感冒藥時切忌飲酒。因此,在服用撲熱息痛過程中,必須嚴格掌握劑量,每次0.25—0.5克口服,日量不超過2克,用藥不超過10日,且3歲以下小兒最好不用;原有肝、腎功能不全者應避免使用。
警惕撲熱息痛毒副反應:
白加黑、帕爾克、泰諾感冒片、感冒靈、去痛片等均含撲熱息痛,劑量約120—500毫克不等。但臨床的廣泛應用,出現了一些毒副反應,須引起大家的警惕。
1.肝臟的毒副反應。撲熱息痛引起肝細胞壞死是其直接對肝細胞的作用,當服用撲熱息痛積存人體內達到一定量時,造成肝臟甘胱谷肽耗竭,就會使肝膽解毒能力大大下降,毒性代謝產物破壞肝細胞,產生細胞變性和壞死。
2.腎臟的毒副反應。過量撲熱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謝產物同樣可損害腎臟,造成腎細胞壞死,特別是合用水楊酸鈉或咖啡因時,更易損傷腎臟。
3.血液系統的毒副反應。長期過量撲熱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謝產物可直接作用于骨髓造血系統,構成破壞,還可能誘發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或白血病。
4.神經系統的毒副反應。如果小兒過量服用撲熱息痛,還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中毒癥狀,主要出現大腦損害、神經功能減退、陷入昏迷等。
典型病例:
一名因服用撲熱息痛引起藥物中毒的50歲男性患者,于前不久被送往二炮總醫院,患者由于錯過最佳救治時間,導致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
這名中毒患者三天前出現渾身發熱、全身酸痛、尿呈淡紅色等癥狀,體溫最高達到39.5℃。第二天,患者在當地醫院進行了靜點利復星和肌注安痛定藥物治療,私自服用了4片泰諾林,可癥狀仍沒緩解,還出現惡心、嘔吐等不適。而且這名患者吸煙、飲酒達30年之久,每天抽煙量30支、飲酒量達半斤。
當時在二炮總醫院搶救時,處于重度昏迷狀態,在對患者24小時觀察治療過程中,呼吸急劇加快,血壓逐漸下降,胃內不斷流出暗紅色液體,并出現便血。經過該院中毒急救中心的國內首臺檢測與治療于一體的液質聯用儀的全面檢測,考慮為患者因長期大量飲酒造成急性肝、腎功能衰竭,又在此基礎上服用了乙酰氨基酚引發爆發性肝壞死。3天后,患者呼吸心跳全部停止,血氧飽和度和血壓為零,經搶救無效最終死亡。根據患者的特點,最后被診斷為:暴發性肝衰竭、急性腎功能衰竭、腎小管性酸中毒、消化道出血、呼吸衰竭。
專家介紹:
據二炮總醫院呼吸內科主任張睢揚介紹,撲熱息痛(對乙酰氨基酚)是目前解熱、鎮痛、治療感冒的常用藥物之一,效果良好,口服吸收快而完全,并且對胃腸道刺激小。目前該藥已被許多國家列為非處方藥,在我國,各種中外品牌的感冒藥的成分中絕大部分都含有撲熱息痛。
在正常情況下,絕大多數撲熱息痛與葡萄糖醛酸及硫.酸結合,少部分在細胞色素作用下,轉化為毒性產物N-乙酰-對-苯醌胺(NAPQI)。在服用治療劑量時所產生的NAPQI在肝細胞內由谷胱甘肽結合解毒,如服用過量,谷胱甘肽耗竭,NAPQI便與肝細胞的高分子共價結合導致肝細胞壞死。對撲熱息痛的中毒劑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患者有無飲酒史、營養狀況、合并用藥情況等。酒精可誘導產生肝細胞色素P450酶并耗竭谷胱甘肽,使酗酒者對藥物的敏感性增高。撲熱息痛導致的藥物性肝損傷,國內外均有報道,而肝腎功能不全者服用常規劑量對撲熱息痛導致死亡,國內尚未見報道,對撲熱息痛中毒者,如及早治療,病死率較低,如未能及時處理,即使在中毒早期也易導致死亡。N-乙酰半胱氨酸是對撲熱息痛中毒的特異解毒藥,能維持肝臟谷胱甘肽濃度,抑制NAPQI產生,同時能阻止一些大分子上的巰基被NAPQI氧化。因此推薦早期應用N-乙酰半胱氨酸,如果過量應用24小時內未能使用N-乙酰半胱氨酸,可以使用血液凈化治療,或血漿置換,嚴重者可以進行肝移植。因此要特別提醒廣大醫護人員及患者對該類藥物要有一個正確地認識,對于長期飲酒或既往有慢性肝腎功能不全者應該慎用此類藥物。
健康警示:
長期以來,人們認為撲熱息痛為非處方藥,是安全可靠的,因此對其副作用并不夠重視。其副作用表現為惡心、厭食、嘔吐、出汗、腹痛等。但近年來人們發現,如果使用不當,撲熱息痛的副作用較為嚴重。
在以下幾種情況服用撲熱息痛會引起肝臟損害:(1)過量服用。(2)長時間大劑量服用。(3)服用時同時飲酒3杯以上。(4)肝臟疾病患者小劑量服用也會損傷肝臟。(5)將它與其他含有撲熱息痛的頭痛、感冒藥以及別的藥物混合服用。美國研究人員對300例嚴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所作的調查表明,其中38%的病例與服用撲熱息痛有關。而在另一組307名遭受嚴重肝臟損害的成年病人中,發現有35%的病例與撲熱息痛有關。在這些病例中,大多屬于意外,是由于不注意所致。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過量濫用藥物是毒素積累的最佳方式,并且會加速機體的受損程度。而每年全世界有40億人在使用撲熱息痛,它對人體最大傷害是對肝臟造成刺激,10%的肝臟移植與撲熱息痛有關,一次性攝入30片撲熱息痛就能置人死亡。所以攝入1片對肝臟來說也是額外負擔,如果服用撲熱息痛時還飲酒就相當危險,也可能會很快送命。專家建議,為安全起見,在使用撲熱息痛時,應注意以下幾方面:成人4小時內服用的劑量不應超過2克(每次1克最為安全);不要空腹大劑量服用;不要在幾天內大劑量服用;服用的同時不要飲酒;肝臟疾病患者慎用;嬰兒使用時應嚴格遵守劑量,不能過量。
撲熱息痛服用后,對肝細胞具有毒性,可引起肝細胞壞死。但在安全劑量內無毒。但撲熱息痛攝入過多即可引起肝損傷,如果服藥同時飲酒,即使服藥量不多,酒誘導細胞色素P-4502E1,從而加快NAPQI生成,短時間就可引起中毒。因此,服感冒藥應按正常劑量服用,不得任意加大劑量,同時服抗感冒藥時切忌飲酒。因此,在服用撲熱息痛過程中,必須嚴格掌握劑量,每次0.25—0.5克口服,日量不超過2克,用藥不超過10日,且3歲以下小兒最好不用;原有肝、腎功能不全者應避免使用。
警惕撲熱息痛毒副反應:
白加黑、帕爾克、泰諾感冒片、感冒靈、去痛片等均含撲熱息痛,劑量約120—500毫克不等。但臨床的廣泛應用,出現了一些毒副反應,須引起大家的警惕。
1.肝臟的毒副反應。撲熱息痛引起肝細胞壞死是其直接對肝細胞的作用,當服用撲熱息痛積存人體內達到一定量時,造成肝臟甘胱谷肽耗竭,就會使肝膽解毒能力大大下降,毒性代謝產物破壞肝細胞,產生細胞變性和壞死。
2.腎臟的毒副反應。過量撲熱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謝產物同樣可損害腎臟,造成腎細胞壞死,特別是合用水楊酸鈉或咖啡因時,更易損傷腎臟。
3.血液系統的毒副反應。長期過量撲熱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謝產物可直接作用于骨髓造血系統,構成破壞,還可能誘發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或白血病。
4.神經系統的毒副反應。如果小兒過量服用撲熱息痛,還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中毒癥狀,主要出現大腦損害、神經功能減退、陷入昏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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