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要小心謹慎女學生求職成被告?
時間:2024-10-19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3年前應聘落選,今朝竟成為一公司投資百萬元的“股東”,太原市一位即將畢業的女大學生被莫名其妙地推上被告席,法院日前一審判決其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年僅22歲的女大學生王麗(化名)告訴記者,1999年10月,高中剛畢業的她去太原市A公司應聘,留下了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
2001年9月,正在山西省財經學院上學的王麗收到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蘇州市B公司將與其有購銷合同糾紛的太原A公司、債務擔保人太原C公司、在C公司投資了100萬元的股東王麗告上法庭。
據了解,1999年11月,太原C公司利用王麗應聘留下的身份證,并偽造了王麗的簽名及100萬元銀行進賬單復印件向太原市工商局進行了注冊登記。2000年,C公司對A公司與B公司間的一個經銷合同做擔保,后因A公司不付貨款,B公司將A公司與擔保人C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依法追加王麗為共同被告。
因無法到庭,王麗向法院遞交了一份答辯狀,辯稱:她當時只是一個應聘者,是C公司盜用了她的身份證。可是由于只遞交了答辯狀,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法院對她的辯詞沒有認定,6月10日,蘇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由王麗對該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針對王麗目前的情況,一律師分析說:“現在一審判決已經下來了,目前解決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先向派出所報案,立案后,法院就會中止執行,然后再向法院提出上訴或在訴訟時效屆滿后向檢察院申訴。”
年僅22歲的女大學生王麗(化名)告訴記者,1999年10月,高中剛畢業的她去太原市A公司應聘,留下了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
2001年9月,正在山西省財經學院上學的王麗收到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蘇州市B公司將與其有購銷合同糾紛的太原A公司、債務擔保人太原C公司、在C公司投資了100萬元的股東王麗告上法庭。
據了解,1999年11月,太原C公司利用王麗應聘留下的身份證,并偽造了王麗的簽名及100萬元銀行進賬單復印件向太原市工商局進行了注冊登記。2000年,C公司對A公司與B公司間的一個經銷合同做擔保,后因A公司不付貨款,B公司將A公司與擔保人C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依法追加王麗為共同被告。
因無法到庭,王麗向法院遞交了一份答辯狀,辯稱:她當時只是一個應聘者,是C公司盜用了她的身份證。可是由于只遞交了答辯狀,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法院對她的辯詞沒有認定,6月10日,蘇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由王麗對該案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針對王麗目前的情況,一律師分析說:“現在一審判決已經下來了,目前解決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先向派出所報案,立案后,法院就會中止執行,然后再向法院提出上訴或在訴訟時效屆滿后向檢察院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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