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吸煙低齡化問題
時間:2024-10-20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現在抽煙低齡化問題很嚴重,而由其引發的社會問題也隨之而來。
街頭巷尾,三三兩兩學生模樣的孩子湊在一起,人手一支煙,噴云吐霧,這樣的場景絕非鮮見。
在5月31日“世界無煙日”及“六一”兒童節來臨之際,未成年人吸煙低齡化、吸煙嚴重程度上升的嚴峻態勢再次呈現在社會公眾面前。
“一支尼古丁可以毒殺一只小白鼠,一盒尼古丁能夠殺滅一頭牛”,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佟麗華說,吸煙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的危害不言而喻,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吸煙對未成年人心理和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因為吸煙導致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未成年專案組檢察官楊新娥,至今對曾經辦理的一起因吸煙引發的犯罪案件記憶深刻——兩名初中學生找低年級學生要煙抽,雙方發生口角,廝打在一起。兩初中生氣不過,通過網絡聯系了七八個哥們兒,第二天在校門口堵住低年級同學,揮著棍棒一頓暴打,把其中一個學生的小手指都打斷了,場面十分血腥。
“因吸煙、酗酒引發的未成年人盜竊、搶劫、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案件已不容忽視。”楊新娥說。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劉鵬帶來了一組調查數據:今年1至4月,在少年法庭調查的45起未成年人案件中,有吸煙史的34人,占75%。
在談及吸煙的誘因時,很多孩子承認是因為看到同伴吸煙很帥氣,尤其是女孩子抽煙被看作“有派”、“很酷”。有時玩伴在一起,不抽煙、喝酒,就覺得無所事事、很無聊。對于吸煙的費用來源,其中65%是父母給的零用錢,或者同學間相互買,還有一部分是“借”的。
“‘借’的背后其實就是靠強制、暴力等手段進行的搶劫、盜竊等不法行為。”劉鵬說。
解決兒童低齡化抽煙的問題,關鍵是要從源頭進行杜絕。
世界衛生組織通過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已于2006年1月9日正式對我國生效,公約對“開始吸煙的年齡愈來愈斜的情況表示深切關注,規定“每一締約方應通過有效的立法、實施、行政或其他措施,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分發煙草制品或由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
公約對自動售貨架出售香煙、對制作成對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煙草形狀的糖果、點心、玩具等都作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
我國1999年6月通過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首次通過國家立法明確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但由于沒有規定對這種違法行為是否應當處罰以及怎樣處罰,導致該法頒布施行后沒有實現立法目的,未成年人照樣可以輕松購買到香煙。”張文娟說。
2006年12月29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通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之盾更堅。其中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同時規定違反上述情形者,“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世界很多國家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規定了嚴格的罰則。在法國,禁止向16歲以下的兒童銷售煙草產品的法案。煙草商一旦被發現向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卷煙,他們將會被罰款150歐元。;韓國政府禁止向青少年(19歲以下)售煙,否則將被罰款1000萬韓元(折合人民幣大約6.9萬元)或入獄兩年;意大利禁煙法規定,向16歲以下兒童出售香煙者處100萬里拉罰款。
雖然現在很多措施已經實施,但要想讓想將問題切實改觀,仍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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