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同性戀者留下那塊“秘密花園”吧!
時間:2024-10-19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在廣州市人民公園西側,南北兩個公廁之間,約200米長的綠蔭小徑。這是人民公園同性戀聚集地,應該也是廣州乃至珠三角最大的同性戀聚集地。但是,今年初開始,人民公園轄區內的廣衛派出所加強了治安管理,一批一批的同性戀被帶到所里詢問。許多同性戀者已不敢在公園露面,再來此逗留。
誠然,許多人談起同性戀,會覺得很難理解,甚至覺得相當惡心和反感。但是,近年來,專門為同性戀秘密開設的網站和酒吧卻漸漸出現。盡管它們像過街老鼠,在“人人喊打”的街市茍全性命。但不管人們愿不愿意接受,這些已經表明,同性戀者的隊伍在日益擴大。
有相關調查表明,在我國,同性戀在男性中約占5%,女性中占3%,而且這個比例還在穩步上升中。想象一下,一百個男性中就有五個人是同性戀患者,一個女性中有三個,這可不是個小數字,人數可不少。但是,至今我國卻還沒有出臺任何相關法律保護這個群體的權利和利益。
其實,同性者除了性取向不同外,其他與常人別無二致。但是,目前社會主流對于同性戀行還是很難接受,甚至非常排斥。于是,當他們發現自己不同的性取向時,卻難以向他人啟齒傾述,只得痛苦地獨守這“見不得人”的秘密,承受著來自婚姻、家庭以及法律等各方面的壓力,這讓常常讓他們陷入極度的焦慮和無助。
我們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理解。就像廣州人民公園,這是一個公共場所。不管他們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只要他們沒做違法亂紀,擾亂治安的事情,他們的行為沒有威脅到他人的安全,派出所有什么權利強行剝奪人家出入一個地方的權利呢?
同性戀群體的存在已是我們社會不可回避的一個問題。他們游離于主流的邊緣,權利常常受到侵害,卻無處伸張。他們的權利應該獲得法律上的保護,他們的婚姻也應該合法化。2007年李銀河教授曾經將《同性婚姻提案》上交全國兩會,我們拭目以待,這些問題都能夠得到重視和解決。
如果說愛情和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那么相愛的兩個人為什么不能結婚呢?管它是“一男一女”還是“兩男”或者“兩女”呢?而且,很多同性戀者迫于外在的壓力都隨便找了個異性走進了婚姻的殿堂,那么,這對于他們的“另一半”是不是相當不公平呢?這會讓雙方都痛苦一輩子,破壞了多少人的幸福?為什么不允許同性戀結婚呢?不就可以避免這一切的不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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