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的“容易混淆概念”
時間:2024-10-16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高血壓的發病占人口總數的10%左右,稱得上是常見病。然而,人們對它的認識,尚存在著不少誤區。在此,筆者從現代醫學的角度,為患者朋友對其中幾個比較容易混淆的概念作出澄清,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視。
高血壓≠高血壓病
世界衛生組織把高血壓的標準定為:正常成年人為18.66/11.99千帕或以下,高血壓為21.33/12.66千帕或以上,臨界性高血壓介于上述兩者之間。如果連續3日在早晨起床前測得血壓超過21.3/12.7千帕(160/95毫米汞柱),就可以診斷為高血壓,但與高血壓病還不能等同。高血壓病是病因尚未十分明確而以高血壓為主要臨床表現的一種疾病,占所有血壓升高疾病的90%。另有約10%為繼發性高血壓。
高血壓≠一定需要藥物治療
非藥物治療措施是治療高血壓、高血壓病、臨界性高血壓的首選方法和基礎療法,目前研究證明,有效的非藥物療法有:1.控制體重;2.限鹽攝入;3.戒煙;4.避免情緒波動;5.合理運動。
凡能降低血壓的藥≠理想藥
降壓不是治療高血壓的唯一目的,也不是評定藥物療效的唯一標準。理想的降壓藥物,應該在降壓的同時,不影響脂質代謝和糖代謝,保護“靶器官”,無明顯不良反應,這類藥物適合長期服用,才是最為理想的藥物。
降壓越快、越低≠越好、越安全
一般來講,除了高血壓危象、高血壓腦病需要緊急降壓外,其余高血壓病人,即使血壓水平較高的Ⅱ、Ⅲ期高血壓病患者,也應平穩而逐步降壓。血壓下降過快、過低,極易發生腦缺血、體位性低血壓。另外,有的高血壓病人,常將一天降壓藥的最后一次放在臨睡前或僅在睡前服一次降壓藥,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是危險的。當人體處于靜止狀態,血壓可自然下降20%,而且以睡后2小時最為明顯。倘若病人臨睡前服了降壓藥,2小時也正是藥物的高濃度期,可導致血壓明顯下降,心、腦、腎等重要器官供血不足,而使病人發生意外。有臨床研究報道,致命性腦血管意外中約有40%是由于低血壓所致,特別是70歲以上的老年人,若收縮壓低于13.3千帕(100毫米汞柱)或低于原有血壓15%~20%,則更易發生腦血栓。因此,科學家強調按人類生物鐘用藥,即上午9~10點、下午14~15點各用一次降壓藥更為安全有效。
降壓的新藥≠對各期、各類高血壓病人均有利
新藥需接受長期、大量的臨床驗證。如不同類型二氫吡啶類鈣阻滯劑,作用部位和程度各不相同;尼群地平對外周血管的擴張作用較強,更適合于合并冠心病或有心肌肥厚的患者;尼莫地平可透過血腦屏障,改善腦部供血,此藥適用于腦供血不足、腦梗塞的高血壓病人;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有阻止心肌肥厚進展的作用,因此,適用于治療慢性心功能不全,但以心腔擴大為主的心衰病人應慎用。
血壓降至正常≠治愈
臨床上有不少高血壓病人,經住院或門診治療后,血壓降至正常范圍就自認為治愈了,從而停止治療。結果沒幾日又復發,再服藥。這樣治療,對身體是非常不利的。目前醫學家們推薦依據患者不同病情靈活選藥的具體化階梯治療方案,即所有藥物初用時都應自小劑量開始,待血壓下降至預定水平,且穩定一段時間(6個月)后,可減少用藥種類、劑量,以最大限度地減輕或消除副作用,并提高堅持治療的順從性。
自我感覺良好≠不需要治療
不少高血壓病人,以為自我感覺很好,就自動停藥且不再檢查,直到發生嚴重的“靶器官”損傷(腦中風、高血壓腎病、心肌梗塞等)后,才醒悟。由于老年人有生理性退變,對高血壓的應激反應不及時,臨床上典型的頭痛、頭暈等高血壓病人服了某種藥或經過較系統治療后,血壓暫時處于機體可以承受的限度,其自覺癥狀亦不明顯。但莫讓這種“無異常”和“良好”的表面現象所迷惑,因為,老年人心中再有數,也不如通過醫療診查有數。因此,自行停止治療是有害的。
高血壓≠高血壓病
世界衛生組織把高血壓的標準定為:正常成年人為18.66/11.99千帕或以下,高血壓為21.33/12.66千帕或以上,臨界性高血壓介于上述兩者之間。如果連續3日在早晨起床前測得血壓超過21.3/12.7千帕(160/95毫米汞柱),就可以診斷為高血壓,但與高血壓病還不能等同。高血壓病是病因尚未十分明確而以高血壓為主要臨床表現的一種疾病,占所有血壓升高疾病的90%。另有約10%為繼發性高血壓。
高血壓≠一定需要藥物治療
非藥物治療措施是治療高血壓、高血壓病、臨界性高血壓的首選方法和基礎療法,目前研究證明,有效的非藥物療法有:1.控制體重;2.限鹽攝入;3.戒煙;4.避免情緒波動;5.合理運動。
凡能降低血壓的藥≠理想藥
降壓不是治療高血壓的唯一目的,也不是評定藥物療效的唯一標準。理想的降壓藥物,應該在降壓的同時,不影響脂質代謝和糖代謝,保護“靶器官”,無明顯不良反應,這類藥物適合長期服用,才是最為理想的藥物。
降壓越快、越低≠越好、越安全
一般來講,除了高血壓危象、高血壓腦病需要緊急降壓外,其余高血壓病人,即使血壓水平較高的Ⅱ、Ⅲ期高血壓病患者,也應平穩而逐步降壓。血壓下降過快、過低,極易發生腦缺血、體位性低血壓。另外,有的高血壓病人,常將一天降壓藥的最后一次放在臨睡前或僅在睡前服一次降壓藥,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是危險的。當人體處于靜止狀態,血壓可自然下降20%,而且以睡后2小時最為明顯。倘若病人臨睡前服了降壓藥,2小時也正是藥物的高濃度期,可導致血壓明顯下降,心、腦、腎等重要器官供血不足,而使病人發生意外。有臨床研究報道,致命性腦血管意外中約有40%是由于低血壓所致,特別是70歲以上的老年人,若收縮壓低于13.3千帕(100毫米汞柱)或低于原有血壓15%~20%,則更易發生腦血栓。因此,科學家強調按人類生物鐘用藥,即上午9~10點、下午14~15點各用一次降壓藥更為安全有效。
降壓的新藥≠對各期、各類高血壓病人均有利
新藥需接受長期、大量的臨床驗證。如不同類型二氫吡啶類鈣阻滯劑,作用部位和程度各不相同;尼群地平對外周血管的擴張作用較強,更適合于合并冠心病或有心肌肥厚的患者;尼莫地平可透過血腦屏障,改善腦部供血,此藥適用于腦供血不足、腦梗塞的高血壓病人;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有阻止心肌肥厚進展的作用,因此,適用于治療慢性心功能不全,但以心腔擴大為主的心衰病人應慎用。
血壓降至正常≠治愈
臨床上有不少高血壓病人,經住院或門診治療后,血壓降至正常范圍就自認為治愈了,從而停止治療。結果沒幾日又復發,再服藥。這樣治療,對身體是非常不利的。目前醫學家們推薦依據患者不同病情靈活選藥的具體化階梯治療方案,即所有藥物初用時都應自小劑量開始,待血壓下降至預定水平,且穩定一段時間(6個月)后,可減少用藥種類、劑量,以最大限度地減輕或消除副作用,并提高堅持治療的順從性。
自我感覺良好≠不需要治療
不少高血壓病人,以為自我感覺很好,就自動停藥且不再檢查,直到發生嚴重的“靶器官”損傷(腦中風、高血壓腎病、心肌梗塞等)后,才醒悟。由于老年人有生理性退變,對高血壓的應激反應不及時,臨床上典型的頭痛、頭暈等高血壓病人服了某種藥或經過較系統治療后,血壓暫時處于機體可以承受的限度,其自覺癥狀亦不明顯。但莫讓這種“無異常”和“良好”的表面現象所迷惑,因為,老年人心中再有數,也不如通過醫療診查有數。因此,自行停止治療是有害的。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