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疲勞綜合癥的診斷依據是什么
時間:2024-10-12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進行慢性疲勞綜合癥的診斷一定要有一句,那么究竟慢性疲勞綜合癥的診斷依據死什么呢?帶著這個疑問我們咨詢了相關專家,住哪家為我們分析了如下內容,我們詳細分析一下,看看能夠得到哪些建議。
目前被國內外醫學界公認的診斷慢性疲勞綜合征的標準是1994年由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Fukada等修訂的。標準的主要內容是:經臨床評價后無法解釋的持續或反復發作的嚴重慢性疲勞,病史不少于6個月,疲勞是新發生或有明確的開始(即沒有生命期長),這種疲勞不是由于正在從事的勞動引起的,經過休息不能得到緩解。目前患者的職業能力、接受教育能力、社會活動能力及個人生活等各方面較患病前有實質性下降,并同時至少具備下列8項中的4項:
(1)記憶力或注意力下降,其嚴重程度導致職業能力、接受教育能力、社會活動能力及個人生活等各方面較患病前有實質性下降;
(2)咽痛;
(3)頸部或腋窩淋巴結觸痛;
(4)肌肉疼痛;
(5)不伴有紅腫的多關節疼痛;
(6)頭痛,但其發作方式、類型及嚴重程度等與以前的頭痛不同;
(7)睡眠后不能恢復精力;
(8)勞累后肌痛超過24小時。
以上是對慢性疲勞綜合癥的診斷依據做出的分析,專家指出及早的進行慢性疲勞綜合癥的診斷就是為了確診這種疾病,進而為治療和改善這種該疾病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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