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婚姻不一定幸福
時間:2024-10-19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有些人天真地把“自由婚姻”和“幸福婚姻”相提并論,忽視了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老實說,婚姻成為個人自由選擇的“私事”之后,遠比過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者“例行公式”的婚姻脆弱多了。不具備一定的知識和能力的人,是很難真正理解并運用好婚姻自由權的,況且,這種自由權的含義及范圍還在隨著時代的變化及個體的不同而變化。
最近幾年來,關于自由權的各種新思想一古腦兒涌入我們這個封閉多年的傳統社會,給人們婚姻方面的觀念和行為帶來沖擊。直到不久前甚至今天,青年人還在向各種各樣“不自由”的婚姻斗爭,例如包辦婚、買賣婚以及由財產、住房、社會輿論、封建道德等外部條件造成的強制性婚姻,可是轉瞬之間,人們卻進入了一個空空蕩蕩的“自由天地”,在其中仿佛又感受到一種“自由”的空虛和壓力。君不見,自由婚姻的內部也存在著一系列可能出現的矛盾乃至危機;一些曾滿懷欣喜享受到婚姻自由權的夫婦,竟也陷入了婚姻破裂的苦境。不自由的婚姻和自由的婚姻同樣可能變得不幸,而真正幸福的婚姻卻是那樣遙不可及!
如果說,婚姻從不自由到自由必須借助于社會革命去改變“大環境”而實現的話,那么,從自由婚姻到幸福婚姻卻多半要靠當事人根據自己的理想、通過不懈的努力去創造一種優化的“小環境”而獲得。幸福的婚姻就像一件又一件千姿百態的藝術創造成果,而不是可以大批量生產出來的產品,社會無法為它設計一種標準模式。
一個人擇偶結婚、生兒育女,締造一個幸福的家庭,享受美滿的人生,其過程如同一個雕刻家選擇一種原材料去加工成一件藝術品的過程那樣。如果一個人立意創造一樁幸福美好的婚姻,那么,他就必須從選擇配偶的環節開始步步用心。結婚僅僅是創造的開端,然后,再憑借自己獨到的技術和意志力不斷地進行加工、修改、裝飾、完善,因為幸福的標準在不斷提高,一個人對幸福的心理渴望永無止境。如果在婚姻過程的某個階段出現了問題,甚至完全失敗了,那就要從各個環節去找原因。可惜許多當事者不明白成功的婚姻是一個創造的過程,往往把不成功僅僅歸結為配偶選擇不當,而不去追究自身有無創造的能力和耐心。他們一遇挫折就指責對方,甚至輕而易舉地“棄舊圖新”,以為換個配偶就解決問題了。殊不知,如果你自己不具備創造幸福婚姻的藝術才能,再好的“原材料”也會在你的手里報廢。況且,作為創造幸福婚姻“原材料”的配偶,是具有很大可塑性及合作潛力的活生生的人,如果配合得好,可收“事半功倍”之效,即使出現了失誤,也容易補救或改正。與創造一般的藝術品相比,創造幸福婚姻又有質量隨時可能發生變形的困難,增加了創造的難度。
可惜,現代人似乎在創造幸福婚姻這件事情上越來越缺乏勇氣和耐心,無意為此付出足夠的心血,有的人則不具備創造的能力和技巧,又缺乏學習與實踐的毅力。當然,社會上關于婚姻與家庭的科學研究和知識傳播也落后于時代,沒有適宜的機構和人員去對遇到困難的人們提供科學的幫助和指導,也是婚姻悲劇越來越多的原因。這就涉及到我國廣泛開展婚姻咨詢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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